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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犯什么法了(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孟晚舟犯什么法了(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 2、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 3、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 4、孟晚舟双重犯罪,犯了什么罪?
  • 5、孟晚舟到底犯什么罪?
  • 6、华为孟晚舟犯了什么罪?
  • 7、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 8、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 9、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昨天搜索了半天也看明白她到底有什么罪?
  • 10、孟晚舟为何被逮捕?
  • 正文

    1、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看了一下回答,没一个说得出美国控告孟晚舟的是什么罪,基本就是一副悲愤满腔“美国就是忌妒华为的5G,才陷害孟晚舟的”,其实5G并不是什么外星黑科技,华为能做其他国家一样能做,无非是时间快慢的问题,美国和欧洲已经有了5G技术。

    孟晚舟究竟犯了什么法,在现实中问一百个可能99个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简单来说就是华为在美国做生意,其中芯片等技术是来自美国的。使用这种技术是有着很大限制的,其中一项就是不能把含有美国技术的设备出售给在制裁名单的伊朗。

    华为当然不能光明正大的把机械和技术出售给伊朗,于是在香港成立了一间名为Skycom的公司,通过这间子公司向伊朗出口技术。但纸包不住火,虽然华为对美国声称Skycom现在已经不是它的子公司,但美国很快就查到了Skycom是使用华为邮件地址、管理层也是华为员工等相关联的信息,货款给华为的汇丰银行因此受到数以十亿的罚款。而孟晚舟的罪名正是通过虚假陈述向汇丰等大型金融机构借贷。本来美国也无法拘捕孟女士,但她刚好在加拿大,美国司法部就使用了长臂管辖的方式向加拿大申请把她逮捕移交到美国。

    孟晚舟罪名成不成立,如果她被引渡到美国,经过司法程序才能裁定。引起很大争议的是: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究竟合不合理?

    孟晚舟行为构成在加拿大法下的”欺诈“,因此符合引渡下的”双重犯罪“标准。

    大家可能都知道,国际上刑事引渡有个普遍适用的法则就是”双重犯罪“。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一个行为在申请引渡的国家是犯罪还不够,还需要在被申请引渡的国家构成犯罪,才能被引渡到申请引渡的国家去出庭受审,加拿大也是实施的这个原则。美国认为孟晚舟犯了罪,所以申请在加拿大引渡她去美国受审。

    因此加拿大法院的判决的关键是就要判定孟晚舟对汇丰银行隐瞒华为在伊朗从事经营的行为是否在加拿大法下也构成”欺诈“罪名。根据美国指控,孟晚舟为了帮助华为从汇丰获得15亿美元的贷款,提供了和华为在伊朗营业上的故意不当陈述构成了欺诈,从而汇丰遭受了十亿美元级别的罚款。

    孟晚舟的辩护律师的立场很简单:因为加拿大对伊朗没有制裁,所以不管孟晚舟对汇丰有没有故意隐瞒的行为都没有关系,因为如果你不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的话,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不会对银行产生责任。

    而”欺诈“在加拿大法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知悉自己的行为是故意不当陈述;知悉自己的行为会给接受故意不当陈述方带来损害。

    加拿大检察机关的立场则是:即使不考虑美国的制裁伊朗法律,孟晚舟的行为也构成了”欺诈“;判定是否欺诈,不能够排除考虑国外法律。

    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如果只看第一部分,法院是没有支持加拿大检察机关的立场的:加拿大法院认为,如果不考虑美国制裁伊朗的法律,只考虑孟晚舟的行为的话,在加拿大法下并不必然能得出其行为会给汇丰银行带来损害。因为加拿大法律下的”欺诈“罪名,需要在行为和损害后果建立关系。

    如果只看到这里,那么你会认为孟晚舟可能会胜诉?

    但是,接下来加拿大法院转过来说,在考虑加拿大法下是否构成欺诈的时候,需要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法官举了个例子,说孟晚舟的辩护律师说因为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制裁的法律,因此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不会对银行产生责任,因此加拿大法下”欺诈“罪名是不成立的。但是,法官说,你不能这么考虑,你应该考虑的是如果一个受制于美国制裁法律的银行在加拿大开设的分行因为孟晚舟的行为会不会遭受损失。明显的,如果是美国的银行在加拿大开设的分行的话,会因为孟晚舟的行为遭受损失。因此这就符合加拿大法下”欺诈“的罪名了。然后加拿大法院用了很长一段篇幅说为啥在考虑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是否构成“欺诈”罪名需要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说如果不考虑的话,就会严重限制到加拿大国际义务的履行,也会给犯罪者带来更多可能逃避惩罚的机会;至于孟晚舟律师团队所说的,如果考虑美国制裁法律实际上导致了美国法在加拿大的适用,法院的观点是加拿大的法院有权考虑这些法律是不是和加拿大所倡导的基本价值观符合,是否不公平和不当的剥夺了被诉者的权利,而在孟晚舟这个案子下,加拿大法院认为这两点都是能通过的。

    因此,在考虑美国制裁法律的情况下,加拿大法院认为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构成“欺诈”。

    最后只想说,这是华为或者孟女士和美国、加拿大之间的司法纠纷,不必上升到国与国的政治角力。而孟女士也无须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关心,她有财力也有资源和加拿大、美国打官司;也无须关心她是否能回家,因为加拿大的豪宅也是她的家之一。

    2、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孟晚舟犯了弥天大罪,因为她是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又是任正非女儿,这次祸端皆因华为而起。华为恃着有5G雄厚技术力量,想占领整个世界市场,尤其是想进入美国市场,后因美国政府极力阻挡,华为"阴谋"方不能得逞。美国对华为这一举动恨之入骨,并认为华为打断了美国4G技术的垄断,并触犯了自己的核心利益。

    并布了一个局,说华为非法欺诈,

    3、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先申明一下,我个人并不认为孟晚舟有任何犯罪行为,美国和加拿大目前对她的逮捕其实是一种绑架。但如果想让孟晚舟脱罪的话,我们恐怕还只能在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条文中为她辩护。所以,以下的讨论是就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条文来讨论孟晚舟女士犯了什么罪。

    美国人认为孟晚舟牵涉到与伊朗的电脑设备交易案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转机时被加方羁押,最后才知道在背后搞鬼的是美国。据了解,美国和加大拿双方签署了引渡条例,而美国之所以要加大拿羁押孟晚舟,是认为她与伊朗有电脑设备交易,这与华为此前对美国的保证相违背,就认为孟晚舟犯了罪。

    在孟晚舟被加拿大逮捕钱,2018年8月22日,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发出了针对孟晚舟的逮捕令,指控她涉嫌诈骗。美方指出孟晚舟曾作为华为首席财务官,在2013年向汇丰银行做演讲时虚假陈述,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在2015年以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有哪些内容:

    自2003年伊朗核问题成为国际焦点以来,美国持续加大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力度。迄今,美国已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四个制裁伊朗决议,即2006年第1737号、2007年第1747号、2008年第1803号与2010年第1929号决议。此外,美欧还出台单边制裁法案,并敦促日本、韩国、中国与印度跟进对伊朗制裁。

    第一, 为了强化对伊朗原有制裁措施的效果,2011年12月31日,美国公布《2012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重点强化对伊朗中央银行及相关银行的金融制裁。法案第1245条规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如果某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继续通过伊朗央行从伊朗购买石油,美国就切断该国所有金融机构与美国银行体系的联系,这是美国第一次将金融制裁扩大到所有外国金融机构,目的是切断伊朗中央银行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系。

    第二,2012年7月12日,美国财政部再次推出新制裁措施,将制裁范围从金融扩展至贸易、能源和人员等多个领域。

    7月3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下令对伊朗能源和石化部门采取额外制裁措施,同时还对向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朗蒂夫国际贸易公司和伊朗中央银行提供物质支持,或者向伊朗政府提供金融帮助的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细化制裁措施,阻挠伊朗采用其它途径规避制裁。

    第三,2013年1月2日,美国公布新财年《国防授权法》,不但加强在能源、船运、造船领域的制裁外,还将限制伊朗在贵金属、石墨、铝、钢铁、冶金用煤和一些商业软件领域的贸易,并特别规定限制易货交易,防止伊朗规避制裁。

    显然,美国说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是因为英国汇丰银行有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行为,为了脱罪,汇丰指控孟晚舟“欺骗”了他们,导致该银行有与伊朗的金融来往。

    汇丰提供的华为存在与伊朗交易行为的证据

    因洗钱和违反制裁法案等一系列问题而被美国司法部盯上的汇丰银行,为逃脱处罚,近日被指同意在其他案件中“配合”美国司法部的调查。中国电讯巨头华为公司成为了这种“配合”下的受害者,最终导致华为高管孟晚舟被捕。

    路透社2019年2月26日报道说,汇丰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 plc)的内部调查发现,华为技术公司与伊朗一家疑似前沿公司保持密切的财务联系,尽管华为自己声称几年前已经出售这家公司。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汇丰银行的调查结果于2017年呈交给美国司法部,据信成为美国司法部2018年起诉华为孟晚舟的证据之一。

    孟晚舟被指控密谋欺诈汇丰等多家银行、在华为与疑似前沿公司星通(skycom tech co ltd.)的关系上误导银行。华为称星通是其在伊朗当地的商业伙伴,而美国政府认为,星通是华为的一个非官方的子公司、用于隐瞒华为的伊朗业务。

    华为和星通同时都是被美国起诉的对象,被指控银行和电汇欺诈以及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美国司法部声称,华为通过星通在伊朗开展的业务涉及美国禁运的货物和技术,同时华为还通过星通借助国际银行系统将资金转出国外。由于华为的欺骗行为,汇丰银行及其美国子公司通过美国的金融体系在2010~2014年间为星通结算了超过1亿美元的交易,这些交易涉嫌违反美国同期对伊朗的经济制裁。

    汇丰银行提交给美国司法部的文件包含华为与星通的关系、华为声明其在2007年出售星通给canicula holdings ltd.的财务证据等。

    canicula(拉丁文意是小犬)是一家在毛里求斯注册的空壳公司,2007年后代替华为持有星通。这三家公司之前在汇丰银行都有银行账户,星通和canicula的账户在汇丰内部被称为“华为组群”。

    路透社报道说,根据他们看到的汇丰文件,汇丰银行的调查发现这三家公司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并表明华为在自称出售星通后、仍长时间控制星通和canicula。例如,canicula的地址一栏写的是“转交给华为科技公司”(c/o huawei technologies)。

    调查还发现,华为资助canicula收购星通,在一份协议中它为canicula提供约1,400万欧元的贷款,到2009年12月结束。但canicula一年后就用星通的资金把这笔钱还给了华为。

    汇丰银行2013年要求华为关闭星通和canicula的账户,随后华为员工协助处理银行手续。在华为的要求下,星通账户中的剩余资金被转移到华为的银行账户。

    引发汇丰动作的导火索是路透社当时的两篇独家报导。

    2012年12月30日,路透社发表题为“独家:华为合作伙伴曾企图将惠普电脑设备销往伊朗”的报导,指华为在伊朗的合作伙伴——星通公司不顾美国对伊朗的贸易制裁,在2010年年末提议向伊朗最大的移动通信公司(mci)出口至少价值130万欧元的禁运物品——美国惠普公司的电脑产品。

    2013年1月31日,路透社再次以题为“独家:华为cfo与曾试图向伊朗销售禁运惠普电脑设备的企业有关联”刊发独家报导,指根据星通在香港(专题)公司登记处的记录,华为现任财务总监孟晚舟曾于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期间在星通董事会任职。同时,华为、孟晚舟与星通在过去十年间有过大量财务以及其它方面的关联。

    就以上路透社的报道来看,我认为指控华为有与伊朗交易的行为是站不住脚的:

    1,华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确实有与当地合作伙伴成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星通可能就是其一,这种公司本质上就是代理商,而华为在这家公司成立之初拥有一定股份,孟晚舟也曾是董事会成员,这都是为了更好地在当地做生意,不足以说明它属于华为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最低要求就是要有51%以上的股份。显然,这家公司不是,否则路透社肯定会报道出来。

    2,因为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华为之后出售了手中的股份。这都是有据可查的。而美国不顾明面上的证据,只是靠一些财务往来,硬说这家公司仍是华为子公司,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代理商和总公司之间有一些转账和平账之类的行为,是很正常的,如果按美国的说法,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代理商都变成了上游品牌的子公司,这绝对是违反了美国法律中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的,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不能同意的。

    3,如果星通真是华为的子公司,那它显然不会干出把惠普电脑设备销售往伊朗的蠢事的,众所周知,我国的电脑品牌很多,电脑组件也很丰富,真要和伊朗做生意,卖中国品牌的电脑或组件给伊朗不就行了,又不影响使用。为什么要冒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去干这样的事情呢?华为在合规上一向是做得不错的,如果星通真是其子公司,理应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所以我可以断言,这家公司正因为不是华为子公司,才会干这样的蠢事,最后连累了孟晚舟。

    美国联手加拿大“绑架”孟晚舟的行为充分暴露其幕后图谋

    在金融等领域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禁令的企业其实不少,包括继德意志银行、JP摩根和巴黎银行等知名企业,

    包括中国的一家企业——中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也被美国处以277.4万美元的罚款。其理由是,杰瑞石油仍与伊朗保持商业关系,其活动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2018年12月14日,烟台杰瑞石油发布公告,称其与美国相关部门达成和解协议,将向美方缴纳340余万美元的罚款。

    我们暂不说美国的禁令是否合法,但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美国政府通常对违反对伊制裁措施的本国和外国企业都是处以罚款,采取刑事手段的情况非常罕见。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Jeffrey D. Sachs13日撰文分析称,美国政府通过罚款等经济手段来惩罚外国企业是一种惯例,一般只有在对象企业高管涉及侵占公共资金或腐败等个人罪名时才考虑刑事手段。到目前为止,美国还没有用抓捕和拘留等刑事手段惩罚过违反对伊制裁措施的盟国企业。

    “在所有美国惩罚西方盟国大型企业的案例中,没有任何一家企业的CEO或CFO被美方拘捕或限制自由,不管其是否在美国国土上。如果说要承担法律责任,那总是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承担,而非企业中的某个个人。” Jeffrey D. Sachs在文章中如此写道。

    而在华为的案子上,美国一反常规,对孟晚舟采取了联合加拿大进行逮捕(绑架)的行动,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也充分说明美国不是要处理华为在这个案子上的问题,而就是要以绑架其高层领导人达到背后打击、肢解华为进而阻挡其在全球的5G建设进程的野心。

    加拿大主流媒体《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2018年刊发的题为“美国才是对国际法治的真正威胁”的评论文章指出,美国对中资企业的“惩罚”措施严厉到超出其以往惯例的程度,显示出了一种“虚伪”的态度。评论称,美国这种力图压服他国的做法,“正在将世界推向灾难。”

    2018年12月,《纽约时报》曾报道,针对孟晚舟刑事指控的详细信息已被提交封存,目前仍然模糊不清。但加拿大的法庭文件和对熟悉华为调查人员的采访表明,导致她被捕的案由已于几年前启动。

    知情人士表示,该案件脱胎于奥巴马政府对包括华为在内的中国公司进行的国家安全调查。只是在最近,调查的焦点转移到了华为,特别是孟晚舟身上。

    根据一名前联邦执法官员的说法,反间谍特工和联邦检察官在2010年开始探查可能针对华为领导层的案件。这项工作由美国华为工厂所在地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领导,包括马萨诸塞州、亚拉巴马州、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得克萨斯州。

    美国一直无端指控中国方面对其国家安全的“威胁”。此前就有媒体披露,在华为遭到西方多国“封杀”之前,早在2018年7月,“五眼联盟”成员国情报部门领导人就在一场秘密的“龙虾晚宴”上,共同讨论过“如何将华为排除出5G采购名单”。不过成员之一新西兰否认了此事。

    不过,想要对华为高管进行指控,使用“间谍或其他安全犯罪”并不容易。于是,另外一个“切入点”出现了。

    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被逮捕是由于犯有在加拿大同样成立的欺诈罪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上午(北京时间28日凌晨)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此前,孟晚舟的案件已经进行了一年多,孟晚舟也高价聘请了一支律师团队来进行辩护。他们提出的辩护方向是,美国那边指控孟晚舟违反美对伊朗的制裁规定,美国也是依靠这一点申请引渡孟晚舟。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认为,加拿大不同于美国,在加方官员批准开始引渡程序时该国并没有对伊朗进行制裁,这意味着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双重犯罪”的法律标准。孟晚舟律师团队决定围绕这点“解救”她。

    但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联席大法官福尔摩斯认为,孟晚舟在对汇丰的陈述中犯了“欺诈罪”,这一罪名在加拿大同样成立,所以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加拿大《刑法典》第十章关于“欺诈”的条文如下:

    380(1)任何人以欺骗、虚假或其他欺诈手段,无论是否为本法所指的虚假借口,骗取公众或任何人(无论是否确定)的任何财产、金钱或有价证券或任何服务,

    (a) 犯可公诉罪行,如罪行的标的物是遗嘱文书或罪行的标的物价值超过5000元,可处不超过14年的监禁;或

    (b) 是有罪的

    (i) 可公诉罪行,可处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

    (ii)可循简易程序定罪的罪行,

    犯罪标的物的价值不超过五千元的。

    最低处罚

    (1.1)当任何人因第(1)款所提述的一项或多於一项罪行而被循公诉程序检控和定罪时,如该罪行的标的物的总值超逾100万美元,则判处该刑罚的法院须判处最低监禁2年。

    影响公众市场

    (2) 任何人以欺骗、虚假或其他欺诈手段,不论是否本法所指的虚假借口,意图欺诈,影响股票、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向公众出售的商品或任何物品,即属可公诉罪行,可处不超过14年的监禁。

    如上述,如果星通是华为子公司的事实成立,那么孟晚舟确有通过虚假陈述骗取汇丰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欺诈”罪成立。当然,如前所述,星通不可能是华为子公司,所以这一罪名成立的前提是有问题的。而美国为了这点莫须有的罪名就大动干戈逮捕孟晚舟,绝对是不寻常的,背后是有更大阴谋的——阻碍中国5G产业的崛起。

    据悉,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华为方面也进行了回应,表示:“我们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我们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这一回合的辩护策略失败之后,孟晚舟律师们还可能会指控加拿大有关部门在机场逮捕孟晚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认为侵犯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赋予她的权利,尤其是加方在机场逮捕孟晚舟之前,先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非法扣押和搜查,还逼她交出密码等隐私信息,而这是为了帮美国方面搜索更多可以构陷孟晚舟的证据。

    如上述,目前美国还没有引渡孟晚舟,她的律师会进一步上诉,因此对她的引渡案还将继续审理下去,预计至少就是否引渡这一点,这个案子还会持续2年以上。

    4、孟晚舟双重犯罪,犯了什么罪?

    美国政府指鹿为马而已,咱们言简意骇的说一下整个过程。

    首先呢,美国对伊朗进行制裁,并立法禁止任何个人、企业与伊朗进行生意上的往来,而孟晚舟与伊朗曾经有过合作,所以美国政府认为孟晚舟触犯了美国的法律,所以就要对孟晚舟进行抓捕。

    但当时孟晚舟在加拿大,而美国与加拿大在1976年就签订了引渡条约,大致意思就是,如果孟晚舟在美国触犯了法律,基于引渡条约的限制,孟晚舟也就相当于在加拿大触犯了法律。于是加拿大就把孟晚舟扣押了。

    而北京时间5月28日凌晨,是扣押孟晚舟一年多以来第一次开庭审理,而加当地法院认为孟晚舟符合引渡条约的双重犯罪标准,即触犯了美国法律,等同于触犯加拿大法律,而符合标准,这就好比法院受理了此案,但并不能直接表明孟晚舟有罪。

    所以,往后还需要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的辩论,孟晚舟也要接受很多次的聆讯,最终才会得出最终结论,这个过程可能要几年。一旦孟晚舟双重犯罪事实定性,那么根据引渡条约,她就会被加拿大送往美国,然后再由美国对孟晚舟进行审判。

    而任正非曾在华为内部表示:“我已经做好了终身见不到女儿的准备”。

    5、孟晚舟到底犯什么罪?

    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

    北京时间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对“孟晚舟引渡案”作出裁定,公布了第一个裁决结果:华为公司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此宣判一经报道,国人一片哗然,瞬间刷屏各大媒体和社交网络平台。该裁决结果的宣判,意味着孟晚舟女士将要继续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会,并等待进一步的审判结果。

    那么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呢?

    在这里和大家科普一下,本科普知识来源于百度:

    所谓双重犯罪原则,是指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家和被请求引渡国家双方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简明易懂的讲,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加拿大方面公布的裁决结果认为,孟晚舟既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又触犯了美国法律。

    美国到底指控孟晚舟女士什么罪名?

    首先我们了解两个前提:

    1.美国有一条对制裁国进行经济打压的霸王规定:禁止把美国高科技及高科技产品转卖或应用到被美国禁止出售的国家,这其中被制裁的国家,伊朗就是被严重针对的一个。

    2.华为与美国签署了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的商业合同,因此,华为不能与伊朗方面有商业来往,更不能把高科技卖到伊朗。

    美国方面称,香港的SKYCOM公司在与伊朗合作的项目中,应用了大量的美国高科技产品,双方的商业往来资金是由汇丰银行进行周转操作,因此,美国方面对汇丰银行罚款了8亿美元,并要求对SKYCOM公司公司追责。而孟晚舟女士曾于2008年-2009年4月期间在Skycom公司董事会任职,因此,美国指控孟晚舟女士,指控其“隐瞒华为子公司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对汇丰银行欺诈”,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

    “双重犯罪”到底成立吗

    首先,从美国方面来看,根据美国方面指控,孟晚舟违反了所谓的制裁伊朗法案,对汇丰银行进行欺诈,使该银行违反美国法律(牵扯到伊朗的军事项目资金),致使该银行被处罚8亿美元。

    那么,从加拿大方面来看呢?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但是在当时,加拿大方面根本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也就是说,从加拿大的法律来看,孟晚舟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

    所以,所谓的“双重犯罪”,根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双重犯罪”的背后到底是什么阴谋?

    中国科技力量的崛起已势不可挡,而华为就是一个典型的佼佼者。近年来,华为研发投入、专利数量早就让美国坐卧不安。

    华为的营业收入在2019年高达8588亿,研发投入在2019年创过去5年新高,且超过了同期A股市场95%的上市公司。华为在专利数量方面也是稳居全国甚至全球前列,在2015年度国际专利注册数量就稳居第一名,2018年专利数量达到5405件,总数量超过欧美发达国家。

    由此可见,美国真正的险恶用心,就是制造“孟晚舟事件”,一次为风向口牵制华为,进而打压整个中国的科技产业。

    “孟晚舟引渡案”的走向

    在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这个“鹰爪”抓捕孟晚舟后,美方随后就提出了引渡要求,后经过中方干涉,孟晚舟获批准保释,但是被要求监视居住、不得离开加拿大国境。

    在2020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宣布“双重犯罪”成立,这就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庭审听证、被扣押544天后,孟晚女士扔将继续面临着被引渡到美国的风险。

    面对宣判,孟晚舟女士微笑对待。孟晚舟女士有进一步上诉的权力,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赵立坚说: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中国决不纵容这种行为!

    要相信祖国的力量,孟晚舟女士必将早日安全回国。

    6、华为孟晚舟犯了什么罪?

    华为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的标准,这是北美太平洋时间5月27日上午11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福尔摩斯当庭宣布的。这就意味着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仍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连日来,孟晚舟未能获释一事牵动着人心,就连任正非也说,他已经有了一辈子见不到女儿的心。由此可见,在这场完全不在国际规定框架之内的所谓“审判”,焉有公正和公平。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起由美国指使,加拿大扣人的事件本身就是乌龙。不然,孟晚舟三年多时间,怎么会让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一下子变得苍当;当孟晚舟一审做出“判决”后,我国驻加拿大领事馆,我国外交部接连发出强硬的声音。

    原来美、加双方给孟晚舟女士扣上的“双重犯罪”的帽子,实际上就是“欺诈罪”。这缘于孟晚舟在对汇丰银行介绍关于华为时业务时,在涉及伊朗问题上做出了所谓“虚假陈述”。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2012年和2013年,路透社曾有过华为与伊朗一家合作伙伴业务关系的报道。当时华为除了向媒体澄清过此事,也与合作伙伴进行了沟通,也包括给汇丰银行一高管提供了一份ppT文件,证明自身并无不合规的情况。

    这一诚信合作之举,是为了证明“清者自清”,没想到却被“合作伙伴”——汇丰银行所利用。原来,汇丰银行“黑料”很多,甚至还与恐怖组织、贩毒集团存在着大量的非法交易,帮助富裕储户隐瞒实际资产逃税,以及若干次大规模泄露客户信息……2017年,汇丰银行因违法问题面临美国司法部起诉。

    汇丰银行为了换回宽恕,“配合”美国司法部对华为发起调查,不但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结束了与华为的合作关系,还转头将华为此前提供的那份ppT交给了美国。

    美国本来早就对华为任正非下手的计划,只是没有证据。这次汇丰银行出卖伙伴给自己垫背,又想在高科技打压华的美国,臭味相投,一拍即合。仅靠一份ppT就大编“黑材料”,还有加拿大这个小跟班、帮凶,一手炮制了“孟晚舟事件”。

    自始至终,“孟晚舟事件”就是人为制造,法庭判决也是受人指使,所谓的罪名,明知是莫须有的,但不得不做好打场“持久战”的准备,孟晚舟及其团队要做好防范和应对才是。

    7、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这几天,孟晚舟女士被加拿大逮捕的事又一次闹得沸沸扬扬,而5月27号加拿大法院对孟晚舟的审判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让关心孟晚舟的国人又一次的大失所望,最终裁定孟晚舟有“双重犯罪”标准,很多人知道孟晚舟女士被加拿大逮捕,但是不知道具体犯了什么罪,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在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了孟晚舟,指控孟晚舟可能隐瞒华为和伊朗有业务往来,以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从这样的情况来看,孟晚舟是被美国陷害的,美国才是这起事件的幕后主使,美国的真正目的是打压华为,但是最终的目的是对中国高科技的打压。

    大家都知道我国华为的5G通信技术已经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也因为这样才被美国盯住了,2019年中美两国的贸易战打响的过程中,华为也成为美国打压的对象之一,最开始是制裁华为的5G通信技术,然后是制裁华为手机的零部件供应,还好华为有足够的能力支撑扛住美国的制裁,华为拥有完全自主研发的技术,加上我国政府和国民的支持下,依然在美国的政治打压下勇往直前。

    而美国在打压华为的过程中,逮捕孟晚舟就是其中一个制裁华为的方法之一,以逮捕孟晚舟来让中国和华为在一些科技领域让步,而加拿大在这起事件中就是美国的帮凶,受到美国的指使逮捕孟晚舟。

    对于5月27号加拿大法院对孟晚舟的审判结果,其实很多国人都意料到结局会是这样,因为当前中美两国之间的较量越来越强烈,而孟晚舟女士又是一颗打压中国高科技的一颗棋子,因此美国不会轻易裁定孟晚舟无罪。

    世界人民都知道孟晚舟女士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因此也就不存在美国和加拿大所说的罪名和指控的说法,他们只是借助孟晚舟女士来打击华为,公道自在人心,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希望孟晚舟女士能早点回归祖国。

    8、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这是美国的惯用手段,可以去搜索一下:美国对阿尔斯通的收购。美国可以无原由的把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到美国办公的高管扣押,然后经过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让高管把一些所谓的违反美国法律的罪名承认。然后利用同盟国一起抵制和制裁这些跨国公司!最后再用非常低廉的价格通过有政府背景的美国公司收购!从而直接或者间接的获得专利使用权与大量的财富。由于华为没有上巿,美国无法利用股票来缓慢渗透或间接控制,所以就利用加拿大来非法扣押了华为的财务官孟晚舟。然后让加拿大政府引渡孟到美国,由于我们的政府直接干预,导致孟现在一直留在了加拿大!

    资本主义的手段,大部分就是如此的强取豪夺!其虚伪友善的背后是弱肉强食鲜血淋漓。我们应该看清其本质,强大自己,才有能力与之抗衡。真的希望祖国强大,也许年龄越大,就越能感受到我们的政体更好!中国的崛起真的是告自强不息的中国人民!

    9、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昨天搜索了半天也看明白她到底有什么罪?

    你好!题主在关心“孟晚舟女士到底犯了什么罪?”其实,我们知道内情的国人都知道,孟晚舟的“罪”实质上是美国对我国华为企业5G专利技术的疯狂打压,这次事件是继“中兴”被美国打压后的又一次“骚操作”,借用那句千古名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最贴切不过的。

    我们都知道,孟晚舟是华为创始人、掌舵者任正非的女儿,在她16岁那年,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那就是改随母姓,而身为父亲的任正非也毅然支持了女儿。后来,大学毕业的女儿想出国去深造,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父亲任正非便让女儿到自己的小公司华为来打杂,就当是学习一门将来谋生的技能,女儿只好答应并与父亲约定好“不公开身份”,只以一个实习生的名义在公司上班。

    就这样,不靠父亲只靠自己,孟晚舟从最基础的小职员做起,每天从事负责接打电话、打印文件等琐碎工作,失误时也会因严父的批评指责而落泪难过,也会因慈父适时的鼓励而发奋工作。正是应了“虎父无犬女”这句话,孟晚舟的血液里也奔涌着父亲任正非的那股子“永不服输”的韧劲儿,后来,1997年,孟晚舟获得了到现华中科技大学进修会计的机会,并于一年半后取得了会计硕士,然后又回到华为财务部,正式开启属于她的华为之路,待硕士毕业以后,孟晚舟对华为的财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慢慢开始接触重要业务……凭借着自己在业务能力和创意方面的过人天赋,孟晚舟在2017年福布斯发布“中国最杰出商界女性排行榜”中排名第八。

    2018年12月1日,随着孟晚舟被加拿大警方逮捕的消息席卷全中国,从此这位低调的商界精英才逐渐揭开了她神秘的面纱,全国人民才知道她的真正身世和她背后所背负的“为中国技术之崛起”的那些苦难真相!

    美国最开始给孟晚舟定的罪名是“商业诈骗”,指控作为香港“Skycom”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孟晚舟并未如实告知“Skycom”和华为是同一家公司的事实,误导美国经融机构与“Skycom”进行生意往来,从事与对伊朗制裁相抵触的业务。

    据路透社2012年的报道,华为的合作伙伴“Skycom”向伊朗一家手机通讯公司出售了至少130亿欧元的惠普电脑设备,此举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因为,此前华为曾与美国签订了不向一些国家输出特定设备的特别条款,所以向伊朗出口这些“违禁设备”就是违法,华为在购买美国芯片的合同里也有这样的特别条款。那我们能说美国所谓的这些条款是霸王条款吗?凭美国“八爪鱼”式的触须会事前不知道这些操作?它会被蒙在鼓里?绝对不可能!美国官方的报道也不过是一面之词,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拿孟晚舟这张“王牌”来要挟华为,牵制住任正非,进而遏制中国的5G技术在世界的崛起。

    所以,孟晚舟被逮捕,看似只是一起商业案件,其实从一开始,它就是一起早有预谋的“政治”事件,因为美国对我们中国的崛起早已虎视眈眈,早已提心吊胆!孟晚舟女士是一位巾帼英雄!她和她身后的华为共同谱写着“中华有为”的赞歌!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10、孟晚舟为何被逮捕?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美国打击华为,怕华为越来越强大,变相阻止中国经济发展,拿孟晚舟女士说事。加拿大就是美国的一条好?。